各部门、各二级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2024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含专题项目)。
2.2023年及之前立项、尚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专题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材料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
2.阶段性成果原件。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根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要求,应参加结项验收或已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项目。
(二)验收内容
申请结项项目研究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材料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5)。
3.项目自立项以来所产生的、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主要成果原件。
三、其他要求
1.中期检查工作和结项验收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常见问题答疑》(附件2)。
2.请各部门于2025年12月29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相关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至科研办(A213),邮件标题备注“部门+省哲社结项(或中期)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成东,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5〕17号).pdf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教务处(科研办)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