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教学成果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署名单位为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成果完成人为我校教职工(含特聘教授、企业导师等具有聘任关系的人员),包括论文、著作教材、科研项目、课程建设类成果、奖项等各级各类教学成果。
成果完成时间以出版物、结项(鉴定)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所签署的日期为准。
二、提交要求
1.论文:需提交论文官网检索截图(知网、万方)、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等扫描件。
2.著作教材: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前言中表明工作量的说明部分扫描件。若教材为“国家规划教材、国家精品教材”、“省级规划教材、省级精品教材”、“教育部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还需补充提交相关审批或立项材料。
3.科研项目:若为纵向课题,需提交课题立项通知(2025年度内立项的课题项目),结项证明、结项通知(2025年度内结项的课题项目)扫描件;若为横向课题,需提供技术合同、任务书、到账金额证明(发票)和结题报告、结题证明等扫描件。
4.课程建设类成果:需提交课程立项通知(2025年度内立项的课程项目)、结项通知、结项证明(2025年度内结项的课程项目)。
5.奖项:需提交获奖通知、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6.其他成果:包含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及经备案的学术活动等,需提交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经备案的活动过程材料扫描件。
所有成果均须提交原件(供核查)及其彩色扫描件。若成果已获结项或表彰,须另行补充提交相关结项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文件的纸质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
1.报送单位:以部门/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
2.报送材料:
纸质版:《2025年度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学成果统计登记表》(详见附件,需负责人签字)、成果原件(核查后返还)及符合第二条提交要求的结项/获奖证书等纸质复印件;
电子版:《2025年度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学成果统计登记表》及符合第二条第1至6款要求的成果材料彩色扫描件(合并为PDF文件,按“院部-姓名-成果类型”命名)。
3.报送流程:教学成果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各部门/院部汇总,经所属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签字后于2025年12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A213。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朱成东,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须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同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如成果负责人、主编等)申报一次即可,请勿重复填报。
3.教学成果统计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规定完成登记备案的成果,视为自动放弃其在本年度各类教学评审中的申报权益,在后续的职称评定、考核评优、成果奖励及奖金发放等审核中一律不予追溯认定。
附件:2025年度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教学成果统计登记表.xlsx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