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8人气:244

各部门、各二级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5〕3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附件2)。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限额

1.重大项目:

我校重大项目限报2项;思政重大专项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2.一般项目:

我校一般项目限报8项;思政专项限报6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40%。

(二)研究周期

重大项目为3年,一般项目为2年。

(三)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1.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分别于项目批准立项时、通过中期检查后、结项验收后按比例拨付。

2.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立项,由学校给予经费资助,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其他申报资格、学科范围、研究内容等申报要求详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5〕3号)》(附件1)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8)。

二、其他要求

(一)各部门、各二级院部要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和学术质量关,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推荐,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

(三)项目申请人及所属院部应对提交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5)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四)依据学校办学层次提升建设任务,结合各二级院部专业特色,各二级院部须推荐申报至少1项课题;基础教学部除常规课题外,还须单独申报不少于1项思政专项课题。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重大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6)。

2.一般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7)。

(二)报送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所属院部汇总材料,并于4月16日15: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材料报送至科研办参加校内遴选,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朱成东(A213)。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科研办或参阅省厅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5〕3号).pdf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政重大项目课题申报指南.pdf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8: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pdf



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教务处(科研办)

2025年4月8日